问题 | 退款了又收到货但不归还怎么处理 |
释义 | 不还又不支付价款,涉及不当得利。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民法典退款了又收到货但不归还怎么处理 不还又不支付价款,涉及不当得利。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退款了又收到货是否犯法 退款了又收到货100元,如果及时退还货物的,不构成违法行为。退款又收到货一般是属于卖家的责任,买家是没有责任的。但买家不退还会构成不当得利,数额较大的,卖家可以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买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卖家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店里买的鞋子不想要了怎么退款 保留好发票并且在有效期内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就可以退款了。《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第五十四条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卖家多发了货不给退回去犯法吗 卖家多发了不给退回去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尚不构成违法行为。买家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导致了卖家遭受损失。根据我国相关规定,买家应当返还多发的货物或者补足货款。 民法典卖家多发了货不给退回去犯法吗 卖家多发了不给退回去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尚不构成违法行为。买家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导致了卖家遭受损失。根据我国相关规定,买家应当返还多发的货物或者补足货款。 该内容由 李光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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