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现有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驾驶机动车或者乘坐机动车,都是需要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也就说,不论是车辆驾驶员,还是乘坐机动车的其他车内乘员,都是需要佩戴安全带的。没有使用的安全带的,都是违法相关法律规定,可以依法给予处罚的。 在不同的公路上开车,不系安全带扣分和罚款是不同的。开车不系安全带罚款和扣分具体规定。 1、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2、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扣分; 3、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4、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乘车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款20元; 5、在城市市区限速50公里以下路段驾驶机动车,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经指出后立即改正的,口头警告; 6、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行驶时,副驾驶乘坐人员也应当使用安全带。副驾驶必须佩戴安全带的规定早在旧交规中已经有明确规定。凡是在副驾驶上不佩戴安全带的,执勤交警均可以对乘坐人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 驾驶人不系安全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道路行驶的,一次记2分,同时有罚款的处罚。在其它道路行驶,以及车内的其他乘员不系安全带的,就只是罚款的处罚了。罚款的具体处罚金额,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行驶路段,以及不同的路况下,对于不系安全带的处罚金额都是不同的。不过,处罚金额肯定是在这个相关规定的范围内的,也就是5~50元的处罚,驾驶员的处罚金额范围为20~200的处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