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物管费什么情况可以拒绝缴纳 |
释义 | 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的情况下业主可拒交。 物业费的收取应该从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算起,而不应该从购房合同写明的交楼日期算起。如果开发商没有通知业主收楼,因此延迟收楼的,业主可以拒绝交纳这段时间的物业费。 一、拒交物业管理费的各种情况 1、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交纳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交纳。 2、物业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并找寻实质解决办法。 3、物业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 4、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情况 ,业主对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交。 5、因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的,物业费是由开发商交纳。 6、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二、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应承担的责任 按照约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的合同义务,没有足够的抗辩理由而不交物业费是一种违约行为,除非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的,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如果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说明服务质量不到位。出现服务质量与收费价格不符的问题,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直接与物业公司交涉,甚至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改聘其他物业公司来管理小区。 不少物业公司会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违规收取物业费,这种情况下知情的业主就要提出质疑,拒交物业费,因为物业公司本身就很多业主对物业收取物业费的规则和要求都不是很明确,正是抓住了是违规收取费用,他们是没有理由起诉业主的,所以这样的情况发生时不要选择忍气吞声,同时对于每一位购房者,小编希望每个人都可以多了解物业方面的政策法规,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