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发现卷烟工业企业人为炒作卷烟零售价格的,立即停止相关卷烟牌号规格生产并退出市场;对发现烟草商业企业所属自营店有明码标价或实际零售价格超过1000元/200支的卷烟牌号规格,要一律取消该商业企业对该牌号规格卷烟的经营权;对发现社会零售商户有明码标价或实际零售价超过1000元/200支的销售行为,烟草商业企业立即停止相关卷烟牌号规格供货。 法律依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重新印发开展“天价烟”和卷烟过度包装专项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二、全面开展卷烟专项市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价格管理规定行为。 从目前反映出的问题看,“天价烟”主要在零售环节。对发现卷烟工业企业人为炒作卷烟零售价格的,立即停止相关卷烟牌号规格生产并退出市场;对发现烟草商业企业所属自营店有明码标价或实际零售价格超过1000元/200支的卷烟牌号规格,要一律取消该商业企业对该牌号规格卷烟的经营权;对发现社会零售商户有明码标价或实际零售价超过1000元/200支的销售行为,烟草商业企业立即停止相关卷烟牌号规格供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