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提供赌博场所但未参赌判刑标准: 1、提供赌博场所但未参赌,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是: 1、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3、客体要件: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和开设、经营赌场的行为。 开设赌场罪的立案标准: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 开设赌场罪的取证要点具体如下: 1、赌博的工具、用具、赌资的拍照固定; 2、与赌博有关的账本、账单、单据的扣押; 3、通话清单; 4、与赌博有关的短信、微信等的截图; 5、为他人实施赌博提供资金、费用结算有关的银行记录,计算机网络电子信息证据; 6、租凭场地的书证,或者房东的证言、辨认记录; 7、认定赌场的出资者、经营者,及受雇佣为赌场从事接送参赌人员、望风看场、发牌坐庄、兑换筹码等活动的工作人员,是否参与赌场利润分成或者领取高额固定工资。 综上所述,提供赌博场所但未参赌判刑标准为提供赌博场所但未参赌,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