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姐姐买房妹妹可以落户嘛? |
释义 | 可以。姐姐名下有房,在姐姐的同意下,妹妹可以落户。迁移户口可以迁到直系亲属户口。 相关法律规定,公民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且被投靠人有家庭户口的,可以申请投靠户口迁移: 1、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2、男性超过60周岁或者女性超过55周岁,夫妻双方需投靠成年子女的; 3、投靠配偶的。 公民申请投靠迁移的,应当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与投靠情形相符合的关系证明; 2、合法固定住所产权证; 3、投靠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省辖市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材料。 一、新生儿应该如何去落户 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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