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踪人口多久自动销户 |
释义 | 失踪人口不能自动销户。 可以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人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口头申请。必须经人民法院根据相关规定程序宣告失踪,任何单位与个人没有这个权利。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1、下落不明满四年; 2、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销户是指撤销开户单位银行帐户的简称。由于单位机构的撤销、合并或迁移等原因,要求注销银行帐户时,应向其开户行办理销户手续。销户时,单位必须同银行核对存(贷)款帐户余额,然后凭单位开出的有关凭证将存款(贷款)余额结清,同时交回各种空白重要凭证。销户后,由于未交回空白重要凭证而产生的一切问题,应由销户单位承担全部责任。活期储蓄存款户要求结清帐户时,要收回存折注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