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是否合理的 |
释义 | 一、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是否合理的 1、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工资是不合理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责令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对于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是否可以直接起诉 对于拖欠劳动报酬的案件,劳动者可以直接起诉。劳动合同合法订立后,用人单位必须履行不得拖欠和克扣劳动者工资。但是在现实中,仍有许多用人单位以种种理由违法操作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托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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