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停保办理流程如下: 线下办理: 1、参保单位已为该职工办理停保手续并缴纳所欠的社保费; 2、本人到最后参保的社保局办,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书面材料一份。内容应包括本人不欠或已经清缴所欠雇工的所有社保费,现因何种原因不愿缴纳本人所欠的社保费,现自愿申请办理特殊减员,如因此影响日后社保待遇享受的时间和金额等问题的,全部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2)如日后如有原单位员工追溯其就职期间应参未参、应缴未缴社保费的投诉,其法定代表人须配合地税部门追缴,并负责为原单位投诉员工补缴所欠的社保费。材料由本人亲笔签名,并按手指印; (3)提供新单位的劳动合同,或其投资新成立企业的章程,或已达到退休年龄需要办理退休业务; (4)该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工商、地税部门注销证明,或被认定为“非正常”业户的资料; (5)《特殊减员申请表》一式2份; (6)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本人到银行领取停保款项。 网上办理流程有: 1、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找“社保申报”里面选择“停保”即可; 2、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所参保信息和社保缴费情况; 3、社保问题也可以致电12333咨询,可以得到最权威的答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