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可以请求经济补偿 |
释义 |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时候可以诉请经济补偿金,由劳务派遣单位支付。现今,不少公司会因为自己的业务范围有限,将一部分的业务外包给其他公司来做,这就是劳务派遣合同。公司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很常见,但是员工不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也不少见。 一、派遣员工和正式员工的待遇区别 签合同的甲方和合同期限不同。派遣员工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员工签合同的甲方就是劳务派遣公司,不能享受用工单位的各项职工福利和退休保障。劳务派遣合同必须要签订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这是为了避免由于劳务派遣期限的不确定性造成就业者的不稳定。正式员工是与用工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正式员工签合同的甲方就是用工单位,可以享受用工单位的各项职工福利和退休保障。普通的劳动合同期限最短期限是签订三个月及以上。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不同。派遣员工离职则要向劳务派遣公司申请,用工单位不能随意地以退回为由变相降低劳务派遣工地工资待遇。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时,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正式员工主动离职,直接在用工单位申请离职。用工单位也可以根据纪律处罚、内部转岗、提前退休等原因,与正式员工协商,提前终止用工合同并给予合适的补偿。 二、发工资备注写成劳务费怎么办 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员工的薪资和用工单位员工薪资保持同工同酬的原则。工资最长每月支付一次。具体薪资必须在劳务派遣合同中明确注明劳动派遣合同具体情况是要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的,法律只规定同工同酬,但是派遣工和正式工一般是不同工种。做劳务派遣工作时应注意: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三、用人单位只签了一份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和合同不是用人单位与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公司与签订的,在实践中会出现用人单位录用员工后不与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让该员工与某一个有合作关系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目的在于该名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是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以及日后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等手续时的主体是劳务派遣公司,用人单位在发生纠纷后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法律风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根据法律规定,经济补偿金应该由单位即劳务派遣单位支付。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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