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只收取1/3的诉讼费,即使债务人提出的异议成立导致支付令失效的,可直接转入诉讼程序,只需补交2/3的案件受理费。根据规定,支付令案件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对于大额标的,收费提高,其中标的为一万元以下的支付令案件,收费不足17元。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2第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每件交纳申请费100元。督促程序因债务人异议而终结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债务人未提出异议的,申请费由债务人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