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护照需要什么资料?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四条,申请普通护照的公民应当向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以下真实有效的材料: (1)近期免冠照片和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私人出国(境)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在领取、更换、更换居民身份证期间,可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3)16岁以下的公民应当由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批准的同意出境证明; (5)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后,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五条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第六条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公民因合理紧急事由请求加急办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办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