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目前出现部分私企的焊工,不能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规定,提前在55周岁退休的需要原因有:用人单位对焊工(高温作业)并没有依据规定,向所在地县市区级人社局予以备案;其次是高温作业的焊工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连续十年等要求。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