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公司的设立程序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一般的公司设立程序: 1、制定公司章程,确定公司的类型、宗旨等; 2、由发起人全部认领首期股份; 3、发起人均应按其所认股份缴足全部股款; 4、组建管理机关; 5、进行设立登记。 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责任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1、费用承担责任。即对设立活动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2、返还股款责任在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如果认股人已认购并缴足了所认购的股款,而公司不能成立时,认股人必然会遭受损失,而在公司设立过程中,设立行为主要是由发起人作出的,因此,发起人对认股人因公司不能成立所受的损失,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损害赔偿责任。发起人对因自己的过失而给设立中的公司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义务。 二、公司法对发起人有什么要求 公司法对发起人的要求是: 1、发起人的范围。中国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法人; 2、发起人资格。中国规定,只有在中国设立的法人才能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3、发起人的最低限额。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一半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有住所; 4、发起人的出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出资可以以货币、实务、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出资; 5、认购股份股款; 6、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提交募集申请; 7、召开创立大会。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应当在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前15日通知各认股人或者公告会议日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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