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四川成都市公积金还贷提取满足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成都公积金还贷提取需要满足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偿还住房贷款本息,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等条件。提取每年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的整数,用于归还贷款 法律分析 成都公积金还贷提取需要以下材料: 1. 办理按揭贷款:每年只能提取一次你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的整数,用于归还贷款。在办理公积金贷款前,不得提取帐户内的公积金。办理过贷款后,每年可提取一次帐户内的公积金用于还贷。提取材料: 1、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首付款收据; 3、身份证原件。 二、成都公积金贷款最高是多少钱 成都公积金贷款单职工最高40万,双职工最高70万,具体规定如下: 计算公式 1、单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 2、两人及以上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 3、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5;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9;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时间系数为1。 4、贷款成数最高不超过7成。 5、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所确定的贷款额度。 6、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 额度上限 1、单职工:40万元; 2、两人及以上家庭:70万元。 三、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成都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5万元。具体额度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为准。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规模等因素会影响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了解具体的贷款额度。 结语 成都公积金提取需要以下材料:1. 办理按揭贷款:每年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的整数,用于归还贷款。在办理公积金贷款前,不得提取帐户内的公积金。办理过贷款后,每年可提取一次帐户内的公积金用于还贷。提取材料:1、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2、首付款收据;3、身份证原件。2. 成都公积金贷款最高是多少钱:单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双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5;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9;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时间系数为1。贷款成数最高不超过7成。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所确定的贷款额度。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额度上限:1、单职工:40万元;2、两人及以上家庭:70万元。3.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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