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农村建房许可证有效期无特殊情况限期二年时间。在原有宅基地上建房的申请程序: 1、经乡级人民政府核实,向县级人民政府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房申请; 2、根据需要,征求四邻对用地位置和界限的具体意见; 3、县级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乡、村庄规划的要求,向用地建房人提出设计要求; 4、核发乡村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 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