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然人之间的贷款一定要支付利息吗 |
释义 | 自然人之间的贷款不一定要支付利息。因为在很多情况下,自然人之间的贷款不是为了盈利,而是为了亲情、友情等情感因素。当然,当事人也可以同意支付利息,当事人对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无息贷款,借款人不得向贷款人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贷款利率的确定也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利率限制的规定,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这个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 一、个人向银行贷款利息最高不能超过多少 法律对于个人借款利息有明确规定:借款人和出借人可以约定无息借贷;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但都不能证明的,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借贷双方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如果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法院不保护超出部分。 借款人支付超出规定的利息后又起诉主张返还的,法院予以支持。私人之间借款的,并不是一定要约定借款的利息,若没有对借款利息作出约定的话,那么就属于无偿借贷。 在还款的时候,出借人也就不能再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当然,要是有偿借款的话,此时也要注意对利息的约定,避免出现不合法的情况。 二、民间借贷能否受法律保护 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自然人之间的贷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贷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贷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贷款案件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因此,私人贷款的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也受到法律保护,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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