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户口一定要迁移吗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中国户口登记制度中关于户口迁移的相关规定。根据常驻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办理户口迁移需要提供不同的证明证件,如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市内户口迁移证等。此外,因结婚而迁入户口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如准予迁入证明、居民身份证等。 法律分析 女方有权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婚姻的住所。一旦结婚,夫妻双方可以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共同的居住地。结婚跟迁户没有必然的关系。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8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结语 女方有权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婚姻的住所,一旦结婚,夫妻双方可以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共同的居住地。户口迁移与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办理市内户口迁入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包括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新立户的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身份证和照片等。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需要提供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18周岁以上人口身份证和照片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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