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密协议的保密主体是谁?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密协议保密主体是:(1)高层管理者,他们往往掌握企业的核心商业秘密;(2)技术研发人员,因工作需要,他们可能了解重要的商业秘密或保密信息;等等。 商业秘密保护主要应针对公司企业的6类关键岗位员工: (1)高层管理者,他们往往掌握企业的核心商业秘密; (2)技术研发人员,因工作需要,他们可能了解重要的商业秘密或保密信息; (3)高级营销人员,他们直接掌握着大量的客户资源; (4)重要管理岗位的人员,如HR、财务管理、法务管理人员,许多公司关键资料都在他们那里; (5)秘书人员,其职责是进行会议记录,管理和传发文件,其接触商业秘密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6)重要信息员,企业内的各种调研数据等都掌握在他们手里,这主要是针对咨询行业来说。 尽可能限制商业秘密的知悉范围。企业应尽量控制知悉商业秘密的员工人数,也尽可能实行分段或分部接触,各人手上掌握的只是不能独立发挥作用的局部。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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