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所得税起征点是3500元。就超过3500元部分征收(3500元超过3500元零元,即3500元不需要征税)。超过3500元部分,根据超过额度有不同的税率。 一、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关于工资薪金个税规定: 1、起征点是3500元 2、就超过3500元部分征收(3500元超过3500元零元,即3500元不需要征税) 3、超过3500元部分,根据超过额度有不同的税率A:低于1500元部分,也就是说,比3500元多的金额在1500元以内,按3%计算。例如:4000元,超过3500元500元,这500元低于1500元,所以确认为3%税率,个税=500*3%=15元B:高于1500低于4500部分,为10%。例如:工资7000元,超过3500元部分为3500元这个3500元其中1500元属于不超过1500的,用3%,另外2000元属于超过1500元不超过4500元的,按10%,故计算为1500*3%+2000*10%=45+200=245元注:工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国务院《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