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是不配合理赔的,可以调解,也可以诉讼。 当事人可以找相关部门进行调解,在有关部门的调解下,对交通事故进行理赔;对方不愿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也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对交通事故的赔偿作出判决。当事人选择调解的,可以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找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当事人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的,必须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调解申请,超出法定期限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拒绝调解申请。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十四条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