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遗嘱被撕毁后,是否合法有效需考虑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是否存在其他证据证明该遗嘱存在,二是遗嘱的撕毁是否是由遗嘱人本人所为。 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条:“遗嘱应当写明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以及遗产的名称、数量和分配方法。非书面形式的遗嘱,应当由二人以上证人同时在场作证。” 2.《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遗嘱的效力不受遗嘱人死亡时的财产状况、继承人名单的变化、遗产的变动、执行人的变更等影响。” 3.《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条:“遗嘱人可以随时取消或者变更遗嘱。变更或者取消应当采用与原来制作遗嘱相同的方式。” 4.《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遗嘱人未按照法定程序撤销遗嘱,遗嘱应当视为有效。” 综上所述,如果遗嘱被撕毁且无其他证据证明该遗嘱存在,遗嘱将会被视为无效。如果遗嘱的撕毁是由遗嘱人本人所为,则需考虑该遗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撤销程序,若不符合则仍然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