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恶意拖欠工资怎么定罪 |
释义 | 故意拖欠工资犯罪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 1、通过转让财产、逃跑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4、有前两种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扣除工资的,包括辞职后扣除工资的,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督填写投诉表。投诉不满意的,可以进一步收集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全面索赔。 1、投诉人身份证 2、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证明身份的证件 4、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支付名册)、社会保险费支付记录 5、用人单位招聘招聘登记表、登记表等招聘记录 6、考勤记录 7、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2、处理流程: 1、听取报告、投诉人的陈述; 2、确定验收范围; 3、验收或通知验收部门、单位; 4、报告、投诉人填写投诉书或报告书; 5、审查与报告、投诉事项有关的证据材料; 6、保留证据材料复印件; 7、联系用人单位进行初步调查; 8、案件简单,报告、投诉单位积极配合处理的案件,报告、投诉中心办理结案; 9、其他符合立案条件的,移交有关办公室处理。 10、通知有关办公室的调查结果。 10、通知有关办公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 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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