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改房未满五年可以交易吗? |
释义 | 房改房,又称为已购公房、上市公房,是职工将单位以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房产以有关部门指定的价格将产权买断为个人所有的房产类型。简单来说,房改房就是国家补贴建设的公有住房,其销售价格低于市场成本价,只有缴纳税费补足差价,把产权性质转变为市场成本价后,房改房产才可以直接上市交易。 因此,房改房没有未满5年不允许交易的情形。但是,房改房上市交易必须缴纳各种税费,把成本补足方可正常交易,其中当然包括土地出让金了。以下是房改房上市交易所需的全部税费: 1、土地出让金:房改房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计算公式为:当年成本价×建筑面积×1%、。(当年成本价——指的是该房产实际上市出售的当年,由政府颁布的房改房成本价,也就是今年的成本价),房改房在上市出售并且交纳土地出让金之后,其产权性质即等同于商品房产权了; 2、契税(按面积大小缴纳1-3%不等); 3、印花税:成本房价的万分之五; 4、未满五年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房改房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与商品房相同,只是起算时间上,房改房是以该房产当初房改时,交纳房改价款(购房款)的实际交付时间为起算,需提供当时的缴款凭证作为计算依据。 一、已购公房的再交易 公房都是以分配的方式分给本单位的职工居住,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单位逐渐按照房屋的成本价售房给本单位的职工。为了加快房改的进程,北京市鼓励一些单位按照市场价格来出售公有住房,2001年6月18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联合发布了《关于单位按市场价向职工出售公有住房有关问题的通知》。依据该通知,单位在按照市场价格出售公房时,首先需要取得权属证明,其次是缴纳土地出让金,单位购房的开发建设单位已缴纳出让金的商品房,在按照市场价向职工出售时,不再补缴土地出让金;单位自建、联建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尚未缴纳出让金的住房,需到市国土房管局土地出让处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在缴纳土地出让金后才可按照市场价格出售给职工。 那么,以成本价和市场价购买的住房,是否存在产权上的区别?在再行转让时又有什么不同呢? 以成本价购得的房屋,虽也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但它不同于完全意义上的商品房房屋所有权,其房产证上有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的标注,而以市场价购买的公房,则可以取得商品房房屋所有权证。因此,以成本价和市场价购得的住房,在转让时亦有所不同。 以成本价购买的房屋,在再行转让时,出售方应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土地增殖税和个人所得税等,而对于买受方来说,则需缴纳土地出让金、过户手续费、印花税、契税等。但应当注意,以成本价购买的房屋在二次交易时则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因为在第一次上市交易中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所以此时已完成了向个人私房的转化,而个人私房在交易时是不用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另外,对于以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的产权人,在自己主动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其房屋也可作为商品房进行上市交易。 以市场价购买的公有房屋,由于已经取得了商品房屋所有权证,在性质上等同于私房,所以,在进行二次交易时,买卖双方只需按国家规定缴纳契税即可,不需再缴纳土地出让金。 因此,综上所述,如果你想购买已购公房,应先了解对方是以什么价格从单位购买公房的?土地出让金是否已经缴纳?如对方是以成本价从其单位购买房屋,且未缴纳土地出让金,那你在购买他的房屋时则需另外缴纳土地出让金;如对方是以市场价从其单位购买的房屋,那你就不需要再另外缴纳土地出让金了。这一点购房人应当清楚,并且针对以上不同的情况,在同卖方商议价格时加以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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