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租房的租赁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租赁公租房的条件如下: 1、公租房申请人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公租房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财产都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一、广州公租房申请 申请广州公租房的条件是: 1、公租房申请人需要有当地的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需要有居住证; 2、公租房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都没有自有住房并且无租住公共住房; 3、公租房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财产都符合申请公租房的标准。 二、乾县廉租房如何申请 廉租房申请方式如下: 1、申请人确认自己是否符合以下乾县廉租房的申请条件: (1)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自己以及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2、领表填表 (1)确认自己符合规定条件后,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领取《乾县城市居民申请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2)让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要为各家庭成员出具住房及收入情况证明(离退休人员凭退休金领取证计算收入,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金领取证计算收入),并在《核定表》的相应栏目中签署意见、盖章; (3)家庭成员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街道(乡镇)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方法,对其住房、收入进行核定,并签署意见、盖章。 3、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及复印件,所需复印件一式三份: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2)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 (3)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 (4)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表》,须提供原件; (5)低保和优抚家庭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或优抚证明; (6)原住房拆迁的家庭须提供拆迁补偿协议。 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需同时提交以下相应材料: (7)重残家庭须提供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 (8)有患大病成员家庭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大病诊断书; (9)居住危房的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险房屋鉴定书。 申请家庭须做出声明,同意市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其它有关政府部门(如工商、税务、交通等)、公/私营机构(如银行、证券交易所、车辆管理所等)或其工作单位调查其家庭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并索取相关证明。 4、初审 (1)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家庭交报的材料后,应当及时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受理时间从申请人补齐材料的次日起计算;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2)接受申请人的受理后,由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初审。初审主要包括以下程序: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 (3)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申请家庭的《核定表》中签署初审意见、提出初步的配租方案,将申请家庭的资料录入申请审核管理系统,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家庭的书面申请材料上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4)经公示提出异议的,由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在10日内完成复查,并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书面告知原因;经复查符合申请条件的,按上文处理。 5、复审 (1)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资料的复审,符合条件的,确定配租方案。在区(县)政府网站或规定的范围内对申请家庭人口、住房、收入、资产情况及配租方案进行公示,期限为15日; (2)复审及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的资格进行认定,并在申请家庭《核定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后,在2个工作日内上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3)复审及公示有异议的,由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在10日内进行复查,并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书面告知原因;符合条件的,按上文办理。 6、备案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自接到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工作,并在2个工作日内向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下发备案通知。由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乾县城市廉租住房资格审核及配租通知单》。 7、租房/轮候 符合条件的租房补贴家庭可以持《通知单》寻找租赁房源,与房屋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由房屋出租人每月领取补贴。 三、大连公租房申请条件及年限 1、在本地没有任何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也是基本的原则性政策。2、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3、然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也是政策性,需要关注。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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