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关系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
释义 | 不算工伤。 劳务关系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算工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务关发生意外造成人身损害的,由于双方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合同关系,所以不属于工伤,但受伤者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一、劳动法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吗? 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2、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3、必须是本人不是全部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 4、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最新的《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是否构成工伤,需要看是否具备以下三个要素:一是“上下班途中”,就是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二是“受到事故伤害”,可以是职工未驾驶或乘坐车辆发生事故受到的伤害,可以是职工自己驾驶或乘坐的车辆发生事故受到的伤害,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事故受到的伤害,包括交通事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和火车事故;三是“事故认定为非本人主要责任”,也就是包括“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这三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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