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检察院权利义务告知书下来就收集材料准备开庭了。具体内容如下: 1、有要求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的被告人有权要求人民法提供翻译; 2、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 3、未经人民依法判决,不得被确定有罪; 4、对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控告的权利; 5、有要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翻译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回避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一)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二)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