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武威市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流程怎么走 |
释义 | 一、武威市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流程怎么走 受理,快递提交材料的,申请被受理的,办事对象可获得实施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申请不被受理的,办事对象可获得实施机构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内容应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实施机构能够当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的,办事对象可当场获得通知书,通知书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审核,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 审批,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许可《旅游规划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许可《旅游规划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的决定。 制证发证,对符合办理条件的,颁发《旅游规划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批准决定书并告知不予许可/批准的理由。 二、武威市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办理条件 1、与所生产的兽药相适应的兽医学、药学或者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 2、与所生产的兽药相适应的厂房、设施; 3、与所生产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仪器设备; 4、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生产环境; 5、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生产条件。 6、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 7、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三、武威市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办理依据(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2004年4月9日国务院令第404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 第十一条:从事兽药生产的企业,应当符合国家兽药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具备下列条件……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方可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兽药生产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附件1第41项:“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兽药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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