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分割协议确认是必须的吗? |
释义 | 财产分割协议的确认不是必须的。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的公证不是离婚协议书生效的必要条件,未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只要合法、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仍然有约束力。但是公证能够为将来的离婚诉讼纠纷提供相关的证据,也能保证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因此是否公证取决于双方的决定。 一、协议离婚需要公证吗 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行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不用公证。在协议离婚中,离婚协议书可以选择公证,也可以选择不公证。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对财产的分割、孩子的抚养权等问题的书面协议。因为离婚协议书一般都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也符合法律的规定。即使不公证,也不会影响离婚协议书的效力。 二、遗嘱进行公证就一定有效吗 遗嘱进行公证不是一定有效,如果有相应证据证明遗嘱是非法无效的,那么就不发生效力。只要是真实意思表示,签名就有效。公证不是必经程序,不公证仍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经过公证和律师认证的遗嘱效力较高。公证遗嘱要变更撤销的,必须以公证形式。如果不想公证,那么需要有两名以上无相互利害关系的人证明,但需注意遗嘱内容要合法,比如不要将家庭共有财产处理在内。但是如果对遗嘱的形式内容要求不是很了解,经过公证的话比较保险和完备。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离婚协议公证后反悔可以吗 离婚协议书一旦经过公证,那么它的真实合法性就得到了法律的认可。离婚协议书公证后,如果一方反悔,要对离婚协议的内容进行更改,如果另一方同意更改的,双方应当将重新签署好的离婚协议书到公证处按第一次进行公证的程序再次进行公证,才能生效。自行更改的或者重新议定的离婚协议书不能对抗已经公证生效的离婚协议书。但是,如果一方不同意更改的,反悔的一方如果坚持要变更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更改由人民法院决定。需要注意的是,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只是对双方签订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公证的形式确认下来,并不具有直接的执行力。离婚协议书必须在离婚生效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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