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 的, 劳动合同终止 。即在没有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不得终止。一般情况下,达到 法定退休年龄 的人员,应该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时,与用人单位是劳务关系,在没有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时,应该是劳动关系。 法律客观: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二)款规定,职工身份证和档案记载年龄不符,审批退休时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