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某甲因贪污犯罪被侦察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在被审查期间甲主动如实交代了司法 |
释义 | 刑事犯罪是否必须采取强制措施 刑事犯罪不是必须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前提是犯罪嫌疑人可能会妨碍刑事诉讼的进行。 刑事犯罪是否要采取强制措施 刑事犯罪不一定要采取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有很多种,如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都属于强制措施,各类强制措施的适用都有法定的条件。因此,并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都必须采取强制措施。 所有犯罪都会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吗 不是所有的涉嫌犯罪的案件都会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刑事强制措施有很多种,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都属于强制措施,各类强制措施的适用都有法定的条件。因此,并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都必须采取强制措施。比如说,对于那些经公安机关合法传唤后不到案的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公安机关可以采用拘传(但也可以不经传唤就拘传的);对于那些具有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逮捕等。 重新鉴定期间是否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重新鉴定期间是否要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要看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采取强制措施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一定就是犯罪吗 不是。刑事强制措施只是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并不是刑事处罚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法院未判决有罪的,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是无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该内容由 林上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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