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发生转移的,投保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手续: 1、到车管所进行车辆的过户; 2、携带交强险变更手续; 3、保险公司会做批改程序; 4、变更完毕,由新车主拿着批单和原始保单,过户 一、交强险能退保吗,条件是什么? 如果交强险保单尚未生效,即可办理退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投保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 第二十三条规定,在下列三种情况下,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交强险合同: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二、交交强险有哪些注意事项 1、投保时,投保人应当如实填写投保单,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并提供被保险机动车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 2、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3、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4、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办理批改手续。 5、交强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 6、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同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现场查勘和事故调查。发生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