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权属不清的车位纠纷怎么调解 |
释义 | 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属于非人防工程的地下车位,具体是以出售、附赠还是出租的方式,是开发商与购房业主的协商约定,行政机关无权强制干涉。但由于供求关系问题,开发商往往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只售不租的形式。很多时候业主会向房管部门举报、投诉,但是,因为开发商出售这种车位没有在房管部门备案,也没有通知房管部门,在监管上存在一定困难。对于地上车位,绝大部分业主都清楚其产权归属,租金标准也有明确规定。但对于地下车位,很多人都搞不清产权归属,许多报道的说法也似是而非,甚至互相矛盾。对于地下车位,有些报道说不计入容积率,不能办产权证,有些说能办。对于人防车位,有些报道说产权归国家;有些说“谁投资,谁拥有”,应归开发商,只是战时要服从特殊需要,如果卖给业主就是有限的使用权。对于首层架空车库,有法律专业人士说不计入容积率,所以不能办产权证。对顶层停车位,有些说产权归顶层业主,有些说归全楼业主。甚至地上车位归属也出现了不同说法,有人说只要是经过规划并由开发商投资建设的,也可以办理产权证。“其实关于这块是有明确规定的,地下车位分两种:一种是人防车位,产权归国家,不能办理产权证,但开发商有使用权,他卖给车主的就是使用权,使用权的年限与土地年限一样,战时要服从国家需要。一种是非人防车位,只要是通过了规划许可并经过了验收合格,就可以办理产权证,开发商可以出售。首层架空车库和立体车库只要是通过规划并验收合格,可以办理产权证。地面上的车位则一律不能办理产权证,其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顶层停车位目前山东还没听说有。”【车位、车库的首要用途】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当发生车位纠纷的时候可以进行协调处理,如果自己无法协调的话,可以邀请第3方进行调解,一般可以找当地的居委会或者街道办事处等等,当然也可以找当地的政府物业管理部门,如果还是协调不好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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