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肥办理房龄老的二手房贷款 |
释义 | 合肥办理二手房贷款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二手房的房龄和申贷年限之和不能超过30年,建行已提高二手房首付比例至5成并全面执行,非公务员等事业单位编制工作的人员的首付比例提至5成,编制内工作人员的首付可以4成。申请条件包括借款人身份证、经济收入证明、家庭户口登记簿、夫妻关系证明、共同借款人的书面承诺、房产权利证明、房屋买卖合同、划款账号、评估报告、书面授权文件、以及其他贷款人要求提供的文件或资料。 法律分析 合肥办理房龄老的二手房贷款时,有一个需要注意的规定是,如果申请办理省直公积金贷款业务,二手房的房龄和申贷年限之和不能超过30年。这就意味着,要想贷款20年,二手房房龄不得超过10年。 并且建-行已经提高二手房首付比例至5成,并且全面执行;农-行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是非公务员等事业单位编制工作的话,二手房首付比例提至5成;如果客户是在编制内工作的话,首付可以4成;。 二、申请条件: 1.借款人合法的身份证件; 2.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或职业证明; 3.借款人家庭户口登记簿; 4.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5.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签订的明确共同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 6.所购二手房的房产权利证明; 7.与售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售房人提供的划款账号; 8.如抵押物须评估的,须由贷款人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9.所购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屋的书面授权文件; 10.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省直公积金贷款实行“认房又认贷”政策,即申请贷款时,申请人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等证明材料,证明购房行为真实发生。同时,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申请贷款的房屋需为住宅。 省直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根据申请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购买房屋价格等因素进行评估,贷款期限一般为30年。在办理省直公积金贷款时,申请人需要提供个人简历、收入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证明材料,并经过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才能获得贷款。 需要注意的是,省直公积金贷款的利率相对较低,但申请条件较为严格,申请流程也比较繁琐。如果您需要申请省直公积金贷款,建议您先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以便于准备相关材料并顺利办理贷款手续。 结语 合肥办理二手房贷款需要注意的规定是,省直公积金贷款业务中,二手房的房龄和申贷年限之和不能超过30年,申请贷款时建行提高二手房首付比例至5成,农行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是非公务员等事业单位编制工作的话,二手房首付比例提至5成,如果客户是在编制内工作的话,首付可以4成。此外,申请贷款时需要提供借款人身份证、经济收入证明、家庭户口登记簿、夫妻关系证明、共同还款责任书面承诺、所购二手房的房产权利证明、房屋买卖合同及售房人提供的划款账号、抵押物评估报告、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屋的书面授权文件以及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委托期限、委托权限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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