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中伪造证据罪 |
释义 | 成立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以情节严重为前提。对于帮助毁灭、伪造重大案件证据的,帮助毁灭、伪造重要证据的,帮助毁灭、伪造多项证据的,多次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的,帮助多个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毁灭、伪造证据造成严重后果的,都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对于情节轻微的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不应认定为犯罪。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 一、实际毁灭证据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该罪的,从重处罚。 所谓帮助,是指为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准备工具、扫除障碍、出谋划策、提供条件、撑腰打气、坚定其毁灭、伪造证据信心等。 所谓毁灭,是指湮灭、消灭证据,既包括使证据从形态上完全予以消失,如将证据烧毁、撕坏、浸烂、丢弃等,又包括虽保存证据形态但使得其丧失或部分丧失其证明力,如砧污、涂划证据使其无法反映其证明的事实等。 本罪为情节犯。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本罪。虽有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但如不属于情节严重,也不能以本罪论处。所渭情节严重,则主要是指动机卑劣的:多次进行帮助的;帮助重大案件的当事人的;因其帮助行为导致诉讼活动无法进行、中止的;造成错案的;影响恶劣的;等等。 二、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的条件 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 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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