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需要准备申请开具缴存证明的函一份(说明开具证明事由及经办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一份;单位最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单位专用)复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