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调岗的合法性如何? |
释义 | 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是否违法结合实际情况而定。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是合法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患职业病职工调离原岗位有赔偿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患有职业病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是可以调岗的调岗后劳动者也能获得工伤的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加班费只算岗位工资合法吗 1、加班工资只算基本工资是不合法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工资差额并且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相关法律要求计算加班工资否则克扣工资将会面临行政处罚。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哺乳期间岗位调岗合法吗 1、公司主动与在哺乳期内的员工商量调岗并得到同意就不犯法。就其调整工作岗位的性质来说属于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而在一般情况下对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调一致并通过书面形式表示出来进行变更。如果用人单位恶意在未与劳动者协商的情况下单方面对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变更是不可以的劳动者有权就其变更拒绝。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员工不胜任岗位调岗降薪合法吗 员工无法胜任岗位调岗降薪合法但是应当给予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对《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理解本条间接规定了在员工不胜任现有岗位的前提下企业有单方调岗的权利。但该单方调岗的权利也不是不受任何约束企业在操作不胜任调岗时应当把握:(1)用人单位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胜任现有工作岗位即该劳动者确实不能按照单位的要求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在实践当中需要以“岗位说明书”“目标责任书”等文件予以佐证;(2)调整后的岗位应与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和技能相适应保持一定的合理性。 公司因工作原因变更员工工作岗位是合法的吗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可对工作岗位及工作地点进行调整但调整前应当综合考虑用人单位经营必要性、目的正当性调整后的岗位对劳动者不具有侮辱性或歧视性调整后的岗位为劳动者所能胜任、工资待遇无不合理的变化、调整后的工作地点对劳动者的生活无明显不利的影响或采取相应的弥补措施等因素。另外《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该内容由 陈继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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