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恶意串通的法律后果 |
释义 | 恶意串通合同的法律后果是: 1、如果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2、当事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要予以返还,不能返还的,要折价赔偿; 3、有过错的,当事人要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符合下列条件认定构成恶意串通: 一、串通的各方当事人都具有主观恶意。也就是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损害他人的利益仍然实施行为。 二、当事人之间存在彼此勾结的行为。 三、当事人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者第三人的利益。 恶意串通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恶意串通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观上恶意串通行为人进行了串通行为并直接或间接的损害的第三人的利益; (2)主观上,恶意串通双方都要求具有恶意损害他人利益的目的,并且明知恶意串通的行为会给他人造成利益损失而故意为之。恶意的目的要求双方都具有,否则不属于恶意串通。我国法律规定,恶意串通损害他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恶意串通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恶意串通的立案标准如下: 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4、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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