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法定不起诉和酌定不起诉的区别是什么?
释义
    法定不起诉。也称绝对不起诉,其有两个特点:
    1、人民检察院没有自由裁量权,只要具有刑诉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只能作出不起诉;
    2、作出法定不起诉的原因是不应或无法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即人民检察院没有或丧失追诉权。
    酌定不起诉,也称相对不起诉、微罪不起诉,其适用应具备三个条件:
    1、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犯罪情节轻微;
    3、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一、法院什么情况下不起诉
    存在绝对不起诉、酌定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等情形。
    首先,绝对不起诉(法定不起诉):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其次,存疑不起诉: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再次,酌定不起诉: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最后,附条件不起诉: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的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
    二、案件到了检察院后怎么办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刑事案件由侦查机关侦查终结,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院会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处理:1、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法院。2、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诉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3 17:3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