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货运上岗证多久年审一次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的定义和作用,以及货运上岗证的审验周期和所需材料。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和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统称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货运上岗证的审验周期为12个月,诚信考核为一年一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工作由辖区运管所负责组织实施,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法律分析 一、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是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明的简称。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是通过交通部门道路运输有关知识、技能考试合格后核发的一种证件。也是一种通过职业驾驶等活动而获取报酬的一种资质。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统称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道路运输企业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二、货运上岗证多久年审一次? 从业资格证不年审,但需要诚信考核。 依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三十七条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周期为12个月。故从业资格证诚信考核为一年一次(即平常说的审验)。 诚信考核周期为12个月,从领证之日起计算,届满前20日,到身份证所在地辖区运管所办理诚信考核手续。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工作由辖区运管所负责组织实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按身份证地址到辖区运管所领填《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表》,并提供一寸白底彩照2张;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需要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供有关诚信信息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然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由辖区运管所在《从业资格证》“诚信考核记录”栏给予签章。 拓展延伸 道路运输行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行业,涉及到人们的出行和生活。为了保证道路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规范从业人员的诚信行为是非常必要的。因此,对于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诚信考核是非常重要的。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办法》的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诚信考核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1. 个人申报: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对自己的诚信行为负责,按照规定的程序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报诚信信息。 2. 审核认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从业人员的申报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其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并形成诚信考核意见。 3. 公开公示: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从业人员,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公开曝光,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4. 惩戒措施:对于严重违反诚信规定的从业人员,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包括暂停从业资格、吊销从业资格证等。 综上所述,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诚信考核是保证道路运输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通过个人申报、审核认定、公开公示和惩戒措施等方式,可以有效地规范从业人员的诚信行为,提高整个行业的诚信水平。 结语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是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明的简称,通过交通部门道路运输有关知识、技能考试合格后核发的一种证件,也是一种通过职业驾驶等活动而获取报酬的一种资质。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统称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从业资格证不年审,但需要诚信考核。诚信考核周期为12个月,从领证之日起计算,届满前20日,到身份证所在地辖区运管所办理诚信考核手续。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工作由辖区运管所负责组织实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按身份证地址到辖区运管所领填《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表》,并提供一寸白底彩照2张;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需要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供有关诚信信息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然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由辖区运管所在《从业资格证》“诚信考核记录”栏给予签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1修正):第九章 公共航空运输 第二节 运 输 凭 证 第一百一十七条 托运人应当对航空货运单上所填关于货物的说明和声明的正确性负责。 因航空货运单上所填的说明和声明不符合规定、不正确或者不完全,给承运人或者承运人对之负责的其他人造成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1修正):第九章 公共航空运输 第二节 运 输 凭 证 第一百一十八条 航空货运单是航空货物运输合同订立和运输条件以及承运人接受货物的初步证据。 航空货运单上关于货物的重量、尺寸、包装和包装件数的说明具有初步证据的效力。除经过承运人和托运人当面查对并在航空货运单上注明经过查对或者书写关于货物的外表情况的说明外,航空货运单上关于货物的数量、体积和情况的说明不能构成不利于承运人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运输合同 第三节 货运合同 第八百二十八条 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做出危险物品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 托运人违反前款规定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托运人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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