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租房子里面东西自然用坏了是房东出钱,人为搞坏的租客出。《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第二百二十二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租房东西自然损坏谁负责 出租房屋的过程中,出租人和租客之间存在租赁关系,出租人作为房屋的所有人,承担着对房屋相应的维修义务,而租客是房屋的实际使用者,应该按照与出租人的合同约定,合理使用租赁房屋。《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但是如果是因为承租人的原因造成的,承租人自己负责。《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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