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事故出院需要医生开的证明有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诊断证明等证明。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一、交通事故出院需要医生开具的证明有哪些 1、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产生的所有医疗费用发票,以及出院后的后续治疗费用; 2、护理费:住院期间产生的护理人数,以及出院后是否还需要护理人员; 3、营养费:住院以及出院后所需要的营养补充; 4、误工费:出院后所需要的休息时间; 5、残疾赔偿金:交通事故造成伤者残疾,医疗机构需要出具受害人的伤残鉴定。 二、交通事故伤致残如何作伤残评定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3、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4、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5、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