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权转让需要签订协议,并放弃优先购买权。需要召开老新股东会议并出具审计报告。提交文件给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并在协议中约定债权债务。股权转让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在协议上签字盖章。 2、其他股东需要放弃优先购买权,并出具相关承诺或证明。 3、召开老股东会议,进行表决同意。 4、召开新股东会议,进行表决同意,并根据新公司章程签字盖章。 5、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出具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或验资报告。 6、签署相关文件后30日内,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审计报告等文件至公司注册地工商局,由公司股东会指派的代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7、转让方和受让方需要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详细约定债权债务事宜。《公司法》第73条 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 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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