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改变车身颜色应在十日内去登记。 依据相关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改变车身颜色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个工作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因改变车身颜色申请变更登记,车辆不在登记地的,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改变车身颜色登记流程: 1、机动车已注册需要变更车身颜色,在更改完车身颜色后,应在十日内到车管所办理申请变更登记; 2、在业务大厅排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如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车架号拓印一套; 3、将申请变更车身颜色登记的机动车,开到车辆业务大厅的东侧,注册车辆查验区,等候查验; 4、到缴费窗口缴费相关费用; 5、到牌证窗口领取证件; 6、缴清车辆改色前的罚款。 综上所述,相关政策允许车主给爱车先改色再备案登记。但是车身颜色改变超过30%,车主必须到车管部门备案,对行车手续进行变更,否则将无法通过年检,私改车身颜色是违法行为。总之,应在改色后10日内前往车管所进行变更登记,最好尽早更换备案登记。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六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机动车登记的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属于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