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向对方发送合同文本是不是要约,要依据合同文本的内容而定,如果符合要约规定的,就是属于要约。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求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 一、什么叫要约 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 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或相对人(如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则称其为承诺人)。 要约是订立合同的必经阶段,不经过要约的阶段,合同是不可能成立的。要约作为一种订约的意思表示,它能够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尤其是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必须受要约的内容拘束。 二、发出要约要满足什么条件 (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4)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5)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6)要约必须送达于受要约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