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属于人身保险,保险公司对赔偿标准有明确规定,但是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偿,需要申诉或者诉讼。在处理相关证据时,需要注意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1.《保险法》 第九十六条 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人不得以合同未记载的事实作为解除合同的理由。 2.《保险法》 第十五条 保险合同自成立时起生效。保险人收到保险费之日起十日内,未以保险费返还为由书面通知投保人,并说明理由的,视为保险合同生效。 3.《合同法》 第七条 任何民事主体都有订立合同的自由,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利益。 4.《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对另一方主张的事实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庭前或者合议庭组成前向人民法院提出说明并提供证据。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应当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失,从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补偿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方面进行赔偿。 以上是法律依据的部分条款,申诉或诉讼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和运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