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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去评级工伤的时候,工伤没鉴定上怎么办
释义
    评不上的补偿工伤有补偿费,达到伤残有伤残补助金。但现在公司已经拿保险报销了。我觉得拿到的可能性很小。而且按你的说法,医疗费,药费已垫付啦。你想要精神赔偿啊以下是我剪贴的,可能有帮助
    (一)医疗费第29条第3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伙食补助费第4款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三)食宿交通费第4款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要求:
    (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四)康复治疗费第6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
    (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五)辅助器具费第30条
    1、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六)停工留薪第31条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
    (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生活护理费第31条
    1、标准: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
    (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八)工伤复发的费用第36条
    1、标准: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2、要求: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
    二、伤残保险待遇工伤鉴定没有评到伤残级别的,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以下工伤待遇的。
    1、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受伤前标准进行支付的。
    2、产生的如下费用可以报销的。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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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9:2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