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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质押担保的范围是怎样的
释义
    质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主债权是债务人应履行的义务,不包括利息和附随债权。利息是已届清偿期的利息,应符合法律规定。违约金是违约时应付的金钱或损失赔偿额。损害赔偿金是债务人未履行合同造成的损失赔偿。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是质权人所需的费用。质押担保的范围指出质人承担的责任范围。这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主债权是指主合同中约定的债务人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包括利息和其他附随债权。利息是指实现质权时主债权已到期的所有利息,可以按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确定,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约定过高的利息,否则法律不予保护。违约金是指主合同的当事人约定,一方违约时应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或约定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损害赔偿金是指未履行合同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金额,债务人应赔偿。质物保管费用是指质权人占有质物期间支出的费用。实现质权的费用是指实现质权时需要的所有费用。《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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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21: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