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公司合并原公司的各种证书可以用吗 |
释义 | 公司合并后,主题就由新的公司或者原有某家公司保留,那么合并前各个公司的资质也随之合并,那么同等类别的资质合并取大,没有的都相应合并组成。 公司合并可以分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 依据《公司法》第184条第2款,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二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同时,公司合并不同于公司资产收购。从法律性质上看,公司合并的本质是公司人格的合并;而资产收购的性质是资产买卖行为,不影响公司的人格。公司合并也不同于公司股权收购,股权收购的本质是股权的买卖行为,同样不影响公司的人格。从本质上讲,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都是买卖行为,公司合并的本质是公司人格的合并。 一、公司法关于公司吸收合并的规定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应当由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决议。 第一百八十三条 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二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二、外商投资企业能与内资公司合并吗 外商投资企业能与内资公司合并。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吸收合并,是指公司接纳其他公司加入本公司,接纳方继续存在,加入方解散。新设合并,是指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合并各方解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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