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温州技能提升补贴办理在什么机构 |
释义 | 温州技能提升补贴的办理机构是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依据包括《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的通知》是省级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 温州技能提升补贴的办理机构是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温州技能提升补贴办理依据 1.《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第十七条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申请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 省级法律依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81号)。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浙江省财政厅等3部门关于公布浙江省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的通知》(浙财社[2019]20号),浙江省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获得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具体办理机构为用人单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因此,若要了解温州地区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办理机构,您需要咨询温州地区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法律依据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2020-10-07)\t第七条\t国家设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等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负责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和监督工作。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选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2020-10-07)\t第三十八条\t本条例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科学技术进步法(2021-12-24)\t第八十七条\t财政性科学技术资金应当主要用于下列事项的投入: (一)科学技术基础条件与设施建设; (二)基础研究和前沿交叉学科研究; (三)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作用的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 (四)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应用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 (五)关系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健康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成果的应用、推广; (六)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农业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广; (七)科学技术人员的培养、吸引和使用; (八)科学技术普及。 对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国家在经费、实验手段等方面给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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